《供应商行为准则》
2025-10-13 14:34:26 点击:
前言
青岛百家塑胶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“公司”)致力于构建诚信、负责任、可持续的供应链生态,携手供应商共同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与社会价值提升。本准则基于国家法律法规、国际通用标准及行业实践,明确公司对供应商在商业道德、劳工权益、健康安全、环境保护及合作治理等方面的核心要求,是双方合作的前提条件。
本准则适用于为公司提供产品、服务的所有供应商(含分包商)及其全体员工,包括正式工、合同工、临时工、学徒工等各类用工形式。为确保供应商以高度诚信、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方式开展业务,公司将不定期评估供应商对本行为准则的遵守情况。对于合规表现不佳,尤其是违反行为准则的供应商,公司要求限期整改,同时降低采购份额或限制业务合作机会;如不能限期完成整改,将取消合作关系。
一、商业道德:诚信合规,公平公正
1.1 法律法规遵守
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经营所在国家 / 地区及行业的所有法律法规,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交易、产品质量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保护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规定,同时遵循国际通行商业惯例。
1.2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
供应商应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、围标、串标、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,秉持公平交易原则参与市场竞争;供应商在广告宣传、合同签订、价格制定等环节保持信息透明,不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合作方或第三方利益;禁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对手商业秘密。
1.3 反贿赂与廉洁经营
供应商应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、贪污、挪用款项等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员工或关联方提供财物、回扣、不正当利益等;建立内部廉洁管理制度及员工职业操守规范,明确举报渠道(如设立廉洁举报邮箱、电话),对查实的不廉洁行为及时处理并公示;禁止通过伪造数据、隐瞒事实等方式误导公众或合作方。
1.4 知识产权与隐私保护
供应商尊重并保护公司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(含专利、商标、商业秘密等),确保提供的产品 / 服务不侵犯任何合法知识产权;严格遵守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法规,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客户、员工、公司的个人信息及商业数据,防止泄露或滥用。禁止未经授权使用或转让公司提供的技术、数据或商业信息。
1.5 供应链责任
供应商应建立供应链追溯体系,确保原材料、零部件的采购来源合法合规,杜绝使用违反劳工及环保标准生产的材料。
二、劳工权益与人权:尊重尊严,保障权益
2.1 禁止童工与保护未成年工
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最低用工年龄规定,严禁聘用未满 16 周岁的童工;若聘用未成年工(16-18 周岁),需符合国家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要求(如禁止从事危险作业、定期健康检查等)。
2.2 禁止强迫劳动
供应商应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、抵债劳动、奴役或人口贩卖,不得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制员工劳动,员工有权自由离职。
2.3 反歧视与公平对待
供应商应在招聘、薪酬、晋升、培训、解雇等环节,不得因种族、性别、年龄、宗教、残疾、性取向等因素歧视员工;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,禁止性别歧视及职场性骚扰;为残障员工提供合理便利的工作环境。
2.4 薪酬与工时
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工资,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按时足额发放,不克扣、拖欠;遵守法定工时制度,加班需征得员工同意,加班费按法规标准支付;保障员工带薪年假、法定节假日等休息权利。
2.5 结社与申诉
供应商应尊重员工依法享有的结社自由、集体协商权,不干涉或报复参与工会活动的员工;建立匿名、安全的内部申诉机制,允许员工举报违反本准则的行为,对举报内容及时调查并反馈,保护举报人不受报复。
三、职业健康与安全:预防优先,保障安全
3.1 安全管理体系
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,识别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(如机械伤害、化学品暴露等),通过工程改造、设备更新、操作规程优化等方式消除或降低风险;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 GB 标准或行业专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(如安全帽、防护服等),定期开展安全培训,确保员工掌握岗位安全知识,对高风险岗位(如化学品操作、高空作业)员工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及定期复训;禁止为降低成本而削减必要的安全投入。
3.2 应急准备与响应
供应商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(如火灾、爆炸、自然灾害等),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(如灭火器、急救箱),定期组织应急演练;明确应急责任分工,确保员工知晓应急流程,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处置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四、环境保护:绿色发展,可持续运营
4.1 环保合规与污染预防
供应商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,所有建设项目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验收,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要求,严禁超标排放;优先采用环保材料、清洁生产工艺,从源头减少废水、废气、固废等污染物产生,对已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。
4.2 资源节约与低碳运营
供应商应推行节能、节水、节材措施,减少对化石能源、水资源等的消耗,积极使用可再生能源(如太阳能、风能);识别并量化运营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,设定减排目标,通过技术升级、流程优化等方式降低碳足迹。
4.3 生态保护
供应商应避免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(如森林、湿地、海洋等)造成破坏,保护生物多样性;若生产活动涉及噪声、振动等环境影响,需符合当地居民区、学校等敏感区域的防护标准;若涉及土地开发、资源开采等可能影响社区或土著居民利益的活动,需提前与其协商,尊重其合法权益。
五、合作治理:透明互信,共促发展
5.1 ESG 管理与风险防控
公司优先与管理规范、注重环保、富有社会责任感且具备 ESG 正面信息的供应商合作。供应商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,建立环境、社会及治理(ESG)管理体系,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产品设计、生产、运输全周期;同时应定期开展 ESG 风险评估(如供应链中断、环保违规等),制定防控措施,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。
5.2 绿色采购与认证
供应商应优先采用绿色环保材料,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(如绿色包装、绿色运输);鼓励通过国际或国内绿色认证(如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、ISO 50001 能源管理体系、FSC 森林认证等),公司将对关注环境责任及获得认证的供应商在合作中给予优先考虑。
5.3 社会责任与认证
供应商应优先从运营所在地的社区企业进行采购,为当地社区创造就业机会。鼓励利用其核心技术和专业知识解决社区问题及获取国际认证(如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、B Corp认证等),公司将对关注社会责任及获得认证的供应商在合作中给予优先考虑。
5.4 沟通与协作
供应商应与公司建立长效沟通机制,定期反馈合作情况、问题及改进计划,共同解决供应链中的挑战;支持公司开展的供应商培训、交流活动,积极参与行业绿色供应链倡议,推动产业链协同升级。
六、监察与改进
6.1 审计与评估
公司通过 “供应商信息表”收集相关信息对供应商进行审查,并每两年进行复审。公司有权对供应商遵守本准则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(包括现场检查、文件核查等),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。
6.2 举报与处理
公司设立保密举报渠道(邮箱:master@pakplast.com.cn),接受员工、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对供应商违规行为的举报;对举报内容经查实的,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、暂停合作,严重者纳入黑名单并终止合作。
6.3 持续改进
供应商应定期自查准则执行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,并将改进措施向公司反馈,若供应商屡次违反该准则,公司有权终止合作;公司将与供应商分享行业最佳实践,协助其提升合规管理水平,共同推动供应链可持续发展,实现共益共赢。
七、附则
本准则以中文为准,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执行;
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及自身发展需要修订本准则并及时通知到各供应商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本准则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百家塑胶有限公司所有。
发布日期:2025年1月1日
青岛百家塑胶有限公司
邮箱:master@pakplast.com.cn
一、商业道德:诚信合规,公平公正
1.1 法律法规遵守
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经营所在国家 / 地区及行业的所有法律法规,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交易、产品质量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保护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规定,同时遵循国际通行商业惯例。
1.2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
供应商应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、围标、串标、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,秉持公平交易原则参与市场竞争;供应商在广告宣传、合同签订、价格制定等环节保持信息透明,不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合作方或第三方利益;禁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对手商业秘密。
1.3 反贿赂与廉洁经营
供应商应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、贪污、挪用款项等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员工或关联方提供财物、回扣、不正当利益等;建立内部廉洁管理制度及员工职业操守规范,明确举报渠道(如设立廉洁举报邮箱、电话),对查实的不廉洁行为及时处理并公示;禁止通过伪造数据、隐瞒事实等方式误导公众或合作方。
1.4 知识产权与隐私保护
供应商尊重并保护公司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(含专利、商标、商业秘密等),确保提供的产品 / 服务不侵犯任何合法知识产权;严格遵守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法规,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客户、员工、公司的个人信息及商业数据,防止泄露或滥用。禁止未经授权使用或转让公司提供的技术、数据或商业信息。
1.5 供应链责任
供应商应建立供应链追溯体系,确保原材料、零部件的采购来源合法合规,杜绝使用违反劳工及环保标准生产的材料。
二、劳工权益与人权:尊重尊严,保障权益
2.1 禁止童工与保护未成年工
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最低用工年龄规定,严禁聘用未满 16 周岁的童工;若聘用未成年工(16-18 周岁),需符合国家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要求(如禁止从事危险作业、定期健康检查等)。
2.2 禁止强迫劳动
供应商应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、抵债劳动、奴役或人口贩卖,不得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制员工劳动,员工有权自由离职。
2.3 反歧视与公平对待
供应商应在招聘、薪酬、晋升、培训、解雇等环节,不得因种族、性别、年龄、宗教、残疾、性取向等因素歧视员工;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,禁止性别歧视及职场性骚扰;为残障员工提供合理便利的工作环境。
2.4 薪酬与工时
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工资,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按时足额发放,不克扣、拖欠;遵守法定工时制度,加班需征得员工同意,加班费按法规标准支付;保障员工带薪年假、法定节假日等休息权利。
2.5 结社与申诉
供应商应尊重员工依法享有的结社自由、集体协商权,不干涉或报复参与工会活动的员工;建立匿名、安全的内部申诉机制,允许员工举报违反本准则的行为,对举报内容及时调查并反馈,保护举报人不受报复。
三、职业健康与安全:预防优先,保障安全
3.1 安全管理体系
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,识别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(如机械伤害、化学品暴露等),通过工程改造、设备更新、操作规程优化等方式消除或降低风险;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 GB 标准或行业专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(如安全帽、防护服等),定期开展安全培训,确保员工掌握岗位安全知识,对高风险岗位(如化学品操作、高空作业)员工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及定期复训;禁止为降低成本而削减必要的安全投入。
3.2 应急准备与响应
供应商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(如火灾、爆炸、自然灾害等),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(如灭火器、急救箱),定期组织应急演练;明确应急责任分工,确保员工知晓应急流程,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处置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四、环境保护:绿色发展,可持续运营
4.1 环保合规与污染预防
供应商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,所有建设项目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验收,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要求,严禁超标排放;优先采用环保材料、清洁生产工艺,从源头减少废水、废气、固废等污染物产生,对已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。
4.2 资源节约与低碳运营
供应商应推行节能、节水、节材措施,减少对化石能源、水资源等的消耗,积极使用可再生能源(如太阳能、风能);识别并量化运营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,设定减排目标,通过技术升级、流程优化等方式降低碳足迹。
4.3 生态保护
供应商应避免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(如森林、湿地、海洋等)造成破坏,保护生物多样性;若生产活动涉及噪声、振动等环境影响,需符合当地居民区、学校等敏感区域的防护标准;若涉及土地开发、资源开采等可能影响社区或土著居民利益的活动,需提前与其协商,尊重其合法权益。
五、合作治理:透明互信,共促发展
5.1 ESG 管理与风险防控
公司优先与管理规范、注重环保、富有社会责任感且具备 ESG 正面信息的供应商合作。供应商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,建立环境、社会及治理(ESG)管理体系,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产品设计、生产、运输全周期;同时应定期开展 ESG 风险评估(如供应链中断、环保违规等),制定防控措施,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。
5.2 绿色采购与认证
供应商应优先采用绿色环保材料,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(如绿色包装、绿色运输);鼓励通过国际或国内绿色认证(如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、ISO 50001 能源管理体系、FSC 森林认证等),公司将对关注环境责任及获得认证的供应商在合作中给予优先考虑。
5.3 社会责任与认证
供应商应优先从运营所在地的社区企业进行采购,为当地社区创造就业机会。鼓励利用其核心技术和专业知识解决社区问题及获取国际认证(如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、B Corp认证等),公司将对关注社会责任及获得认证的供应商在合作中给予优先考虑。
5.4 沟通与协作
供应商应与公司建立长效沟通机制,定期反馈合作情况、问题及改进计划,共同解决供应链中的挑战;支持公司开展的供应商培训、交流活动,积极参与行业绿色供应链倡议,推动产业链协同升级。
六、监察与改进
6.1 审计与评估
公司通过 “供应商信息表”收集相关信息对供应商进行审查,并每两年进行复审。公司有权对供应商遵守本准则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(包括现场检查、文件核查等),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。
6.2 举报与处理
公司设立保密举报渠道(邮箱:master@pakplast.com.cn),接受员工、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对供应商违规行为的举报;对举报内容经查实的,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、暂停合作,严重者纳入黑名单并终止合作。
6.3 持续改进
供应商应定期自查准则执行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,并将改进措施向公司反馈,若供应商屡次违反该准则,公司有权终止合作;公司将与供应商分享行业最佳实践,协助其提升合规管理水平,共同推动供应链可持续发展,实现共益共赢。
七、附则
本准则以中文为准,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执行;
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及自身发展需要修订本准则并及时通知到各供应商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本准则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百家塑胶有限公司所有。
发布日期:2025年1月1日
青岛百家塑胶有限公司
邮箱:master@pakplast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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